洛阳本地宝 > 资讯快递 > 洛阳征地 > 涧西区2023第二批城乡挂钩试点项目征收土地预征收通告
涧西区2023第二批城乡挂钩试点项目征收土地预征收通告
2023-02-14 16:46【我要纠错】

【导语】:拟征收土地范围:东至太后庄社区用地;西至太后庄社区用地;南至太后庄社区用地;北至太后庄社区用地。拟征收辛店街道太后庄社区集体土地20.6535公顷,其中农用地14.4206公顷,未利用地6.2329公顷。

  涧西区人民政府关于洛阳市2023年度第二批城乡挂钩试点项目征收土地预征收的通告

  根据洛阳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近期城镇开发边界和年度土地利用计划,拟征收涧西区辛店街道太后庄社区集体农用地14.4206公顷(耕地13.9076公顷,交通运输用地0.3778公顷,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0.1352公顷),未利用地6.2329公顷,以上共计20.6535公顷,作为洛阳市2023年度第二批城乡挂钩试点项目征收土地。

  因洛阳市2022年度土地利用计划指标使用完成,原洛阳市2022年度第七批城乡挂钩试点项目征收土地调整为洛阳市2023年度第二批城乡挂钩试点项目征收土地。拟征收土地范围不变,拟征收土地现状、地类及面积不变,拟征收土地用途为住宅用地,征地补偿标准不变。

  该批次拟征收范围已于2022年11月16日由涧西区人民政府发布《涧西区人民政府关于拟征收洛阳市2022年度第七批城乡挂钩试点项目的启动通告》(洛涧政通〔2022〕11号),2022年12月21日由涧西区人民政府发布《涧西区人民政府关于洛阳市2022年度第七批城乡挂钩试点项目拟征地补偿安置的通告》(洛涧政通〔2022〕12号),已完成土地利用现状调查,已完成听证程序,已完成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已签订征地安置补偿协议,已缴纳社会保障费用,故不再重新发布拟征地启动、拟征地补偿安置通告。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47条之规定,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拟征收土地范围

  东至太后庄社区用地;西至太后庄社区用地;南至太后庄社区用地;北至太后庄社区用地。

  二、拟征收土地现状、地类及面积

  拟征收辛店街道太后庄社区集体土地20.6535公顷,其中农用地14.4206公顷(耕地13.9076公顷,交通运输用地0.3778公顷,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0.1352公顷),未利用地6.2329公顷。

  三、拟征收土地用途

  用地批准后拟作为住宅用地。

  四、征地补偿标准

  征地补偿标准按照《河南省关于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有关问题的通知》(豫政〔2020〕16号)规定执行,标准为90万元/公顷(包含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社保标准按照《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公布2021年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费用最低标准的通知》(豫人社办〔2021〕49号)规定执行,标准为74.25万元/公顷。以上两项综合补偿标准为164.25万元/公顷,征地补偿总费用为3392.3374万元(其中征地补偿费用1858.815万元、社会保障费用1533.5224万元)。

  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标准按照《洛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洛阳市国家建设征收集体土地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的通知》(洛政办〔2018〕49号)规定执行,据实补偿。

  五、安置途径及方式

  征收土地计划通过以下途径进行安置:

  1. 货币安置。将征地补偿安置费1858.815万元,按时足额支付给被征地社区居委会,由其依法依规分配。

  2.社会保障安置。本批次用地共落实社保资金1533.5224万元,已预存入我市指定账户。实施征收后,将符合条件的被征地社区居民纳入社会保障范围。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洛阳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征地】可获洛阳最新征地范围、补偿标准,办理时间地点、补偿标准、树木赔偿等最新消息。

手机访问 洛阳本地宝首页

  • 洛阳2023年度第七批城市建设用地征收土地通告

    洛阳市人民政府关于洛阳市2023年度第七批城市建设用地征收土地的通告发布,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在规定的期限内未进行补偿登记的将依法进行处理。

  • 洛阳拟征收2024年度第二十七批城市建设用地启动通告

    拟征收光武街道新民村等2个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集体农用地0.5495公顷(全部为林地)、建设用地1.5906公顷。以上共计2.1401公顷,拟作为洛阳市2024年度第二十七批城市建设用地。

  • 2024洛阳年度第二十八批城市建设用地启动通告

    用地批准后拟作为工业用地。自通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在拟征地范围内抢栽、抢种、抢建的,一律不予补偿。

  • 洛阳市2023年度第二批城市建设用地征收土地通告

    征收李村街道、孝文街道、诸葛镇3个镇(街道)李东社区等11个社区(村)集体经济组织集体土地15.9472公顷,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在规定的期限内未进行补偿登记的将依法进行处理。

  • 洛阳市西韩立交建设工程(一期)建设用地拟征地补偿安置通告

    拟征收孝文街道等2个街道(镇)西韩社区等3个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集体农用地5.7912公顷,拟作为洛阳市西韩立交建设工程(一期)建设用地。

  • 洛阳市2024年度第十五批城市建设用地补偿安置通告

    用地批准后,地块一拟作为交通运输用地;地块二拟作为工矿用地;地块三拟作为居住用地。

  • 汝阳县上店镇汝南村征地最新消息

    征收上店镇汝南村集体耕地1.9606公顷、园地0.6755公顷,共计2.6361公顷(其中耕地1.9606公顷)。土地征收后拟作为公共管理与服务用地。

  • 洛阳市2024年度第十四批城市建设用地补偿最新消息

    拟征收洛龙区范围内0.3334公顷集体土地,作为洛阳市2024年度第十四批城市建设用地。

  • 2024洛阳年度第五批城市建设用地拟征收启动通告

    拟征收李村街道等2个街道南寨社区等7个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集体农用地51.2214公顷、建设用地15.9269公顷。以上共计67.1483公顷,拟作为洛阳市2024年度第五批城市建设用地。

  • 洛阳市2024年度第十八批城市建设用地启动通告

    拟征收孝文街道等3个街道康庄社区等14个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集体农用地13.4448公顷、建设用地9.4158公顷。以上共计22.8606公顷,拟作为洛阳市2024年度第十八批城市建设用地。

  • 涧西区五龙沟社区拟征地补偿安置最新消息

    拟征收土地范围:东至后五龙沟社区用地、西至后五龙沟社区用地、南至孙旗屯社区工业用地、北至东马沟社区工业用地。拟征地补偿安置有关事项通告发布。

  • 西工区关于拟征收2024洛阳年度第十五批城市建设用地最新消息

    2024年3月25日,西工区人民政府关于拟征收洛阳市2024年度第十五批城市建设用地的启动通告发布,详见正文。

  • 热门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