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本地宝 > 资讯快递 > 洛阳征地 > 2021洛阳第十七批城市建设用地征收通告
2021洛阳第十七批城市建设用地征收通告
2021-06-29 11:42【我要纠错】

【导语】:拟征收洛龙区李村镇雷村等2个镇、5个村共计34.5912公顷,拟作为洛阳市2021年度第十七批城市建设用地。

  洛阳市人民政府

  关于拟征收洛阳市2021年度第十七批城市建设用地的启动通告

  洛政通〔2021〕35号

  根据洛阳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年度土地利用计划指标,拟征收洛龙区李村镇雷村等2个镇、5个村(社区)集体农用地34.216公顷(耕地31.2465公顷、林地1.7594公顷、其他农用地1.2101公顷)、建设用地0.3563公顷、未利用地0.0189公顷。以上共计34.5912公顷,拟作为洛阳市2021年度第十七批城市建设用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47条之规定,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拟征收土地范围

  地块1:东至用地界、西至用地界、南至南山大道、北至龙顾路;

  地块2:东至西棘街、西至诸葛大街、南至用地界、北至兰台路;

  地块3:东至用地界、西至安澜街、南至用地界、北至用地界;

  地块4:东至孝文大道、西至用地界、南至用地界、北至用地界。

  二、拟征收土地用途

  用地批准后拟作为绿化用地、住宅用地、道路用地。

  三、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

  拟征收洛龙区李村镇上庄社区集体土地19.8865公顷,其中农用地19.5964公顷(耕地18.3958公顷、林地0.8645公顷、其他农用地0.3361公顷)、建设用地0.2901公顷;

  拟征收洛龙区李村镇下庄社区集体土地1.0083公顷,全部为农用地(其中耕地0.9728公顷、其他农用地0.0355公顷);

  拟征收洛龙区李村镇雷村集体土地3.8745公顷,其中农用地3.8456公顷(耕地2.7614公顷、林地0.8949公顷、其他农用地0.1893公顷)、建设用地0.01公顷、未利用地0.0189公顷;

  拟征收洛龙区诸葛镇西棘针社区集体土地8.4391公顷,其中农用地8.3829公顷(耕地7.7465公顷、其他农用地0.6364公顷)、建设用地0.0562公顷;

  拟征收洛龙区诸葛镇梁村社区集体土地1.3828公顷,全部为农用地(其中耕地1.37公顷、其他农用地0.0128公顷)。

  伊滨经开区(示范区)管委会拟组织伊滨区征迁处、李村镇政府、诸葛镇政府等单位据实开展土地现状调查。

  四、社会风险评估

  按照《中共河南省委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对涉及群众利益的重大决策事项进行信访评估的意见》(豫发〔2007〕22号)和《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国土资源厅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征地管理切实维护被征地农民合法权益意见的通知》(豫政办〔2014〕139号)要求,伊滨经开区(示范区)管委会拟召集区信访局、区建设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伊滨经开分局和李村镇、诸葛镇政府等单位及拟征地村(社区)、组干部组成社会风险评估小组,对该批次项目拟征收土地进行社会风险评估。

  五、自通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在拟征地范围内抢栽、抢种、抢建的,一律不予补偿。

  2021年6月25日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洛阳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征地】可获洛阳最新征地范围、补偿标准,办理时间地点、补偿标准、树木赔偿等最新消息。


手机访问 洛阳本地宝首页

  • 洛阳西工区棉麻路与玄武门大街东北角地块批复

    将棉麻路与玄武门大街东北角6975.58平方米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划拨给洛阳西工文化旅游城市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作为洛阳市棉麻路体育中心项目建设用地,规划用地性质为公园绿地。

  • 2024洛阳第五批城市建设用地拟征地补偿安置通告

    拟征收李村街道办事处、光武街道办事处南寨社区(村)等7个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集体农用地51.2214公顷、建设用地15.9269公顷。以上共计67.1483公顷,拟作为洛阳市2024年度第五批城市建设用地。

  • 2024洛阳第二十九批城市建设用地征地通告

    拟征收孝文街道道湛社区1个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集体农用地9.9632公顷、建设用地9.6318公顷,共计19.5950公顷,拟作为洛阳市2024年度第二十九批城市建设用地。

  • 2024嵩县第七批城市建设用地征地补偿安置通告

    采取货币安置和社保安置相结合的方式,由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协商,自主选择安置办法。

  • 汝阳县2024年度第四批乡镇建设用地启动通告

    拟征收内埠镇大安村集体耕地4.0166公顷、建设用地0.0570公顷,以上共计4.0736公顷,拟作为汝阳县2024年度第四批乡镇建设用地。

  • 汝阳县2023年度第三十三批乡镇建设用地通告

    转用并征收陶营镇等2个镇黄滩村等4个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集体耕地4.4026公顷、园地0.2514公顷、其他农用地0.0634公顷,作为汝阳县2023年度第三十三批乡镇建设用地。

  • 洛阳2023年度第七批城市建设用地征收土地通告

    洛阳市人民政府关于洛阳市2023年度第七批城市建设用地征收土地的通告发布,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在规定的期限内未进行补偿登记的将依法进行处理。

  • 洛阳拟征收2024年度第二十七批城市建设用地启动通告

    拟征收光武街道新民村等2个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集体农用地0.5495公顷(全部为林地)、建设用地1.5906公顷。以上共计2.1401公顷,拟作为洛阳市2024年度第二十七批城市建设用地。

  • 2024洛阳年度第二十八批城市建设用地启动通告

    用地批准后拟作为工业用地。自通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在拟征地范围内抢栽、抢种、抢建的,一律不予补偿。

  • 洛阳市2023年度第二批城市建设用地征收土地通告

    征收李村街道、孝文街道、诸葛镇3个镇(街道)李东社区等11个社区(村)集体经济组织集体土地15.9472公顷,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在规定的期限内未进行补偿登记的将依法进行处理。

  • 洛阳市西韩立交建设工程(一期)建设用地拟征地补偿安置通告

    拟征收孝文街道等2个街道(镇)西韩社区等3个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集体农用地5.7912公顷,拟作为洛阳市西韩立交建设工程(一期)建设用地。

  • 洛阳市2024年度第十五批城市建设用地补偿安置通告

    用地批准后,地块一拟作为交通运输用地;地块二拟作为工矿用地;地块三拟作为居住用地。

  • 热门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