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用人单位是指洛龙区区直机关、区属事业单位,在洛龙区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依法在洛龙区纳税和参加社会保险的企业(劳务派遣企业除外)。用人单位登记注册且正常经营时间须在6个月以上。
文件依据:《关于深入推进“洛龙英才计划”加快构建新时代人才强区和区域创新高地的实施方案》(洛龙人〔2023〕2号、2023年4月印发)
我区全职新引进的35岁以下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在我区稳定就业12个月以上,在享受市财政有关补贴的基础上,由区财政一次性给予5000元的生活补贴。我区全职新引进的30岁以下全日制本科毕业生(技师),在我区稳定就业12个月以上,在享受市财政有关补贴的基础上,由区财政一次性给予2000元的生活补贴。
用人单位是指洛龙区区直机关、区属事业单位,在洛龙区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依法在洛龙区纳税和参加社会保险的企业(劳务派遣企业除外)。用人单位登记注册且正常经营时间须在6个月以上。
申请材料:
一、申请人申请时需提交以下资料:
1. 《洛龙区新引进硕士研究生生活补贴申请表》或《洛龙区新引进本科毕业生生活补贴申请表》电子版及3份纸质版。
2. 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1份。
3.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国内高校毕业生同时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留学回国人员需提供教育部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4. 申请人与所在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在洛龙区缴纳社会保险证明、在洛阳市缴存公积金证明。
5. 自主创业人员提供营业执照、近12个月的纳税证明。
6. 其他需提供的材料。
二、用人单位需提交以下资料:
1. 用人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企业用人单位的营业执照、纳税证明。
2. 用人单位授权经办人(受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3. 《洛龙区新引进硕士研究生生活补贴申请信息汇总表》或《洛龙区新引进本科毕业生生活补贴申请信息汇总表》电子版及3份纸质版。
4. 其他需提供的材料。
说明:以上所有复印件均需加盖单位印章。
办理流程:
(一)个人申报。申请人填写《洛龙区新引进硕士研究生生活补贴申请表》或《洛龙区新引进本科毕业生生活补贴申请表》,与相关证明材料一并提交用人单位审核。
(二)初审。用人单位受理申请材料后,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进行审核,并将通过初审的申请人情况在本单位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用人单位向洛龙区委人才办申报。用人单位申报时,应填写《《洛龙区新引进硕士研究生生活补贴申请信息汇总表》或《洛龙区新引进本科毕业生生活补贴申请信息汇总表》,将本单位已通过初审并公示的申请人资料及用人单位资料一并报洛龙区委人才办。
(三)复审。洛龙区委人才办收到申报资料后,检查申报资料是否齐全,符合要求的组织相关部门进行复审,将复审通过的面向社会公示5个工作日。对资料不齐全、不符合要求的,限期补正。
(四)反馈。洛龙区委人才办根据复审和公示结果,在5个工作日内向申报单位反馈审核情况。对未通过审核的人才,向申报单位说明原因。
政策咨询:洛龙区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63212353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洛阳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生活补贴】可获洛阳青年人才生活补贴申请指南、申请时间、流程、补贴标准、表格下载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