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2023年6月1日起,市区管理部开始面向中心城区受理住房公积金“带押过户”业务。各管理部所在县区相关部分已开通业务的,参照市区管理部有关规定执行。
各管理部所在县区不动产登记部门已开通“带押过户”业务、房屋管理部门已开通存量房网签和资金监管业务的,参照市区管理部有关规定执行。
2023年6月1日起,市区管理部(市民之家5楼)开始面向中心城区(老城、西工、瀍河、涧西、洛龙、伊滨)受理住房公积金“带押过户”业务。
拓展阅读:“带押过户”的适用范围
住房公积金率先对买方使用公积金贷款购买卖方公积金贷款未结清的住房交易推出“带押过户”业务。
对于买方使用公积金贷款购买卖方商业贷款未结清住房的、买方使用商业贷款购买卖方公积金贷款未结清住房的、买方一次性付款购买卖方公积金贷款未结清住房的“带押过户”业务暂不全面开展,仅接受预约测试工作,待具备条件后再行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