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学生登陆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学生在线系统,注册并提交贷款申请。没有通过预申请的首次贷款学生要填写《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
贷款申请及办理程序
(一)网上申请
1.首次贷款学生
学生登陆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学生在线系统(网址:https://sls.cdb.com.cn/),注册并提交贷款申请。网上申请后生成《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表》(简称“申请表”),导出打印并本人签名(没有通过预申请的,系统将同时导出“认定表”)。
2.续贷学生
学生登陆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学生在线系统,提交100字左右的续贷声明,续贷声明经高校或县资助中心审核后,提交贷款申请。网上申请后生成申请表,导出并打印,选择贷款办理方式。
(二)经济困难资格认定
没有通过预申请的首次贷款学生要填写《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
通过预申请的首次贷款学生和续贷学生无需进行资格认定。
(三)现场受理
1.首次贷款学生
出示:学生和共同借款人身份证原件、录取通知书原件(在校生为学生证原件)、户口簿原件;
提交: 学生本人签名的《申请表》原件;
没有通过预申请的学生提交《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
注:
(1)学生证丢失的,需由高校出具《学生在校证明》,或一个月内“学信网”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2)如共同借款人为父母且不在同一户口簿,需出示双方户口簿原件;
(3)如共同借款人不为父母,年龄限制在25周岁-60周岁之间,查验户口簿原件,确认双方户籍均在本县区即可。
2.续贷学生
对于续贷学生,学生或共同借款人任何一方到孟津区学生资助中心即可办理有关手续。
出示:借款人或共同借款人身份证原件。
提交:借款学生或共同借款人签字的《申请表》原件。
推荐续贷学生在远程受理系统开通后,在网上进行远程续贷申请。
3.受理时间
受理时间为2021年7月20日至9月20日。
(四)远程受理
1.远程受理条件
1)远程办理续贷目前仅适用于续贷借款学生;
2)远程办理续贷必须由借款学生本人操作,不能委托共同借款人或其他人办理;
3)远程办理续贷学生的关键信息不得变更,如需变更学生身份证信息、就学信息等关键信息的,需携带相关书面证明材料到县级资助中心现场办理。学生可以从系统中现有的共同借款人中选择一位,但不得新增共同借款人,如需增加新的共同借款人,学生和共同借款人需要到县级资助中心现场办理;
4)远程办理续贷的学生需要自备电脑及安装有支付宝APP的智能手机。借款学生使用电脑浏览器登录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学生在线系统提交续贷申请;在远程受理过程中使用支付宝人脸识别功能进行身份认证。
2.远程申请办理流程
1)续贷学生登录学生在线系统,首先在“资料修改”中更新个人与共同借款人信息(更新共同借款人手机号与家庭住址),然后提交远程续贷申请;待孟津区学生资助服务中心审核通过后,登录学生在线服务系统下载打印合同与受理证明。
2)远程续贷申请无需前往资助中心办理,无需签名。
(五)账户开立
国家开发银行委托第三方支付平台支付宝作为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代理机构,受托办理贷款资金的发放和回收。国家开发银行委托支付宝统一为借款学生开立支付宝账户。
(六)签订合同
孟津区学生资助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对学生提交的材料进行初步审查,审查合格的即与借款学生及共同借款人签订《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借款合同》,开具《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受理证明》(简称“受理证明”)连同合同文本一起交借款人和共同借款人。
(七)高校录入合同回执
借款学生携受理证明到高校报到,高校学生资助管理部门负责人登陆开发银行助学贷款管理系统录入电子合同回执。合同电子回执录入截止时间为2021年10月10日,如逾期未录,根据借款合同,借款申请自动撤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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