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全区重点人员开展集中核酸检测,对辖区部分街道办事处进行核酸检测,重点人员集中核酸检测采样时间:8月6日-8月8日;区域集中核酸检测采样时间:8月6日(本周六)上午6:00-11:00。
按照全市疫情防控工作安排部署,经洛龙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研究,决定对全区重点人员开展集中核酸检测,对辖区部分街道办事处进行核酸检测:
●重点人员范围及检测次数
(一)31类重点人员(不含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和高中生),集中核酸检测期间至少进行1次核酸检测。
(二)近7日(7月30日以来),有市域外旅居史的来(返)洛人员(含31类重点人员),须3天内进行2次核酸检测(两次采样时间间隔不少于24小时),即“三天两检”。
●采样时间、地点
(一)采样时间
重点人员集中核酸检测采样时间:8月6日-8月8日(本周六至下周一)每天上午7:00-10:00,下午16:00-20:00。
(二)采样地点
洛龙区疫情防控指挥部提醒:请广大群众规范佩戴口罩、保持2米间距,避免人员聚集引起交叉感染。
附:31类重点人员范围
一、医疗机构就诊人员
1.发热、干咳、乏力、咽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症状病例;
2.不明原因肺炎病例;
3.住院患者中严重急性呼吸道感染病例;
4.新入院患者;
5.入院患者陪护人员。
二、风险职业人员
6.跨境交通工具司乘、保洁、维修等人员;
7.口岸进口物品搬运人员;
8.进口冷链食品储存加工企业一线人员;
9.集中隔离场所工作人员;
10.定点医院的工作人员;
11.普通医疗机构发热门诊相关医务人员;
12.海关、移民管理部门等其他直接接触入境人员和物品的一线人员;
13.快递、外卖人员;
14.酒店服务人员;
15.装修装卸服务人员;
16.口岸管理服务人员;
17.交通运输服务人员;
18.商场超市和农(集)贸市场工作人员等;
19.普通医疗机构除发热门诊以外的工作人员。
三、特殊机构场所人员
20.学校和托幼机构、培训机构人员;
21.养老和儿童福利领域服务机构人员;
22.精神专科医院人员;
23.监管场所人员;
24.生产车间人员;
25.建筑工地人员。
四、社区管理重点人员
26.出院(舱)后的新冠肺炎感染者及其同住人员;
27.入境人员;
28.区域协查人员;
29.涉疫场所暴露人员;
30.解除闭环管理的高风险岗位从业人员。
五、药店“四类药品”登记使用人员
31.药店“四类药品”登记使用人员
●区域检测范围及检测次数
(一)古城街道办事处、开元路街道办事处、翠云路街道办事处、龙门街道办事处、关林街道办事处、太康东路街道办事处全体居民(含本地常住人口、流动人口、外地户籍人口等)集中进行1次核酸检测。
(二)区域核酸检测范围内,其中近7日(2022年7月30日以来)有市域外旅居史的人员,仍应按要求完成“三天两检”。(两次采样时间间隔不少于24小时)。
●采样时间、相关单位联系方式
(一)检测时间
区域集中核酸检测采样时间:8月6日(本周六)上午6:00-11:00
(二)区域核酸检测相关镇(街道)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