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条件
市民养狗要满足两个基本要求:
1、有条件养
养狗的市民要有居民身份证或居住证,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独户居住。独户居住是指独立门户居住。
2、狗狗要健康
狗狗要有畜牧兽医部门核发的免疫证明。
洛阳市的限养区:
原310国道以南,二广高速以西,西南环高速以内的城市建成区。限养区域内一户限养一犬,并依法免疫。
办理材料
单位和个人申请养犬,应当填写养犬登记表,并提交下列材料:
1、填写《洛阳市限养区养犬申请登记、补证、换证审批表》;
2、申请人本人和户主的户口本、身份证原件、复印件。申请人非本市常住户口,另需提供《居住证》原件、复印件;
3、合法有效的《犬类免疫证》原件、复印件;
4、犬只2寸照片两张(与《犬类免疫证》同版);
5、饲养进口犬只的,还应当有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出具的入境动物检验检疫证明。
办理流程
洛阳市养犬登记可以网上申请。
公安机关根据系统录入材料初步审核,对符合要求的网上申请予以受理,并对符合要求的申请在五个工作日内生成并发放“电子犬证”。
“电子犬证”发放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携带申请材料原件和犬只到现场进行查验,并领取犬牌;如超期未到现场进行审核,系统自动注销“电子犬证”。
无需领取纸质犬证,当然如有需要,也可到属地分局现场领取。
办理地点
办理时限及费用
办理时限:5个工作日以内
办理费用:不收费,不年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