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及探亲类、居留类、定居类前往台湾签注,应当提交下列真实有效的材料:
1、近期免冠照片一张以及填写的《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表》;
2、交验本人居民身份证(未满16周岁的除外)、户口簿原件并提交复印件。定居国外的中国公民交验本人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旅行证》、定居国外的证明,并提交复印件。由他人代办的,还须交验代办人的居民身份证件,并提交复印件。
3、交验有效的入台许可证明或经确认能够进入台湾地区的有关证明,并提交复印件。
4、国家工作人员还应由人事主管部门根据干部管理权限出具是否同意赴台的意见。
5、通行证过期重新申请或者持有效证件再次申请签注或者申请换发通行证的,还须提交原通行证;通行证损坏申请换发的,还要提交损坏说明书。
申请补发通行证的,还须提交书面的证件遗失声明,并向原受理申请的地(市)级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提出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