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有洛阳户籍,需要前往香港或者澳门就学、就业、培训的居民及其亲属可以申请赴港澳逗留,那么关于需要在港澳逗留的办理流程是怎么样的?所需材料是什么呢?请看小编为你们整理的办理方法,仅供大家参考。
办理条件
具有洛阳市常住户口,经香港或者澳门有关部门批准在香港或者澳门就学、就业、培训的人员及其亲属可以申请赴港澳逗留。
办理材料
1、《中国公民出国(境)申请表》(出入境办证大厅领取)
2、居民身份证原件,属集体户口的需提交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原件),以及复印件
3、逗留相应证明材料:
(1)赴香港就学、就业、培训人员及其亲属,须携带香港入境事务处出具的相应进入许可原件,以及复印件
(2)赴澳门就学,须携带澳门高等教育辅助办公室出具的《确认录取证明书》及澳门高等院校录取通知书原件,还有复印件。
(3)赴澳门就业,须携带澳门治安警察局出入境事务厅出具的《受雇非本地劳工预报名单》或者澳门社会文化司或者经济财政司出具有申请人姓名的批准文件原件,还有复印件。
(4)赴澳门就业人员的亲属,须携带澳门治安警察局出入境事务厅出具的批准通知书原件,并提交复印件。
(5)通过劳务经营公司申请赴香港或者澳门就业,还须携带商务部《对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劳务合作项目审批表》复印件。
(6)所持往来港澳通行证上逗留签注有效期届满,继续申请在香港或者澳门逗留。其中,在香港就学、就业、培训人员及其亲属,须交验香港入境事务处出具的延期许可原件,并提交复印件;在澳门就学,须提交澳门高等院校出具的在学证明;在澳门就业,须交验经澳门治安警察局出入境事务厅核准的有申请人姓名的续期名单表或者澳门社会文化司或者经济财政司出具的有申请人姓名的批准文件原件,并提交复印件;在澳门就业人员的亲属,须交验澳门治安警察局出入境事务厅出具的批准通知书原件,并提交复印件。
4、属于登记备案的国家工作人员的,还应当提交本人所属工作单位或者上级主管单位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审批后出具的同意出境的证明;
办理流程
1、完整填写《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表》
2、在照相处采集制证照片,领取证件照片质量检测中心检测回执,到受理台提交证件照片质量检测中心检测回执,采集现场人像。
3、向受理窗口提出自己所办理业务的请求,并提交所办业务办理的相应材料
4、领取港澳通行证回执
5、10个工作日后由申请人本人凭身份证、受理通知书和发票到市(县)公安局出入境办证大厅发证窗口领取,或按照自己选定的方式领取。
办理地点
洛阳市公安局出入境接待大厅
地址:洛阳市洛龙区太康路洛阳市公安局出入境接待大厅
电话:0379-63133239
伊川县公安局出入境管理科
地址:洛阳市人民中路506号
电话:0379-63735011
偃师市出入境接待大厅
地址:健民巷与商都路交叉口
电话:0379-67761953
办理时限及费用
办理时限
10个工作日
办理费用
往来港澳通行证: 80元/证
签注:
1.一次有效签注15元/件;二次有效签注30元/件;短期(不超过一年)多次有效签注80元/件;
2.一年以上(不含一年)两年以下(含两年)多次有效签注120元/件;
3.两年以上三年以下(不含三年)多次有效签注160元/件;
4.长期(三年以上,含三年)多次有效签注效签注240元/件;
(注明,对于想在本地出入境办证厅领取的市民,则需要支付快递费,否则只能到省出入境办证厅领取)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洛阳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港澳】可获洛阳港澳通行证办理指南、手机预约入口、取消预约、办理进度查询等。